廢紙三千

李可染書法作品
最近重寫了一些斗方小品,因為對之前所寫的作品感到不夠滿意,後來也將舊作撕毀了,只留下新作,然後想著,當時的我只能做到這樣啊…。

對原先的自己否定,算不算是一種進步呢?這似乎並沒有標準答案。不同的時空背景之下,當時的惘然,或許早已不知不覺地雲淡風輕;當時的得意,如今看來卻不甚滿意。

沉澱,需要時間來進行;而創作,卻總是沒有最好的答案。

"廢畫三千"印
猶記得李可染先生有「廢畫三千」自勉一事,用以勉勵自己在藝事上需苦心琢磨,莫畏艱辛。我想,這就是李可染先生自喻「苦學派」的作風吧!藝術創作,往往就是在苦中作樂,懂得自我享受才能細水長流,藝事如此,人生亦如此。


在撕毀自己的舊作之際,我感受到那必要的決心,審判作品的生死優劣,肯定之後的否定,否定之後,再次超越自我,肯定自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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